區塊客 blockcast
針對華爾街與加密貨幣產業爭論已久的「代幣化證券」定位問題,美國證管會(SEC)正式發布監管指引,強調即使代幣化證券以區塊鏈的形式發行、流通,但這些鏈上資產的本質並未改變,因此仍將歸 SEC 管轄。
美國 SEC 轄下的企業金融處、投資管理處及交易市場處在周三發布的指引中提到,代幣化證券僅是「形式改變」,而非「性質改變」,只要符合聯邦證券法對「證券」的定義,就必須與傳統股票、債券一樣,嚴格遵循註冊、資訊揭露與其他合規義務。美國 SEC 指出:
所謂代幣化證券,是指符合聯邦證券法中『證券』定義所列舉的金融工具,其格式為加密資產或以加密資產的形式呈現,全部或部分所有權紀錄被保存在一個或多個加密網路上,或通過加密網路保存。 “
這份最新指引,延續現任 SEC 領導層近年來試圖為加密資產市場提供監管清晰度的政策方向。 SEC 主席阿特金斯(Paul Atkins)去年 11 月曾透露,將建立一套「代幣分類法(Token Taxonomy)」,以釐清不同數位資產在法律上的性質與適用規範。
美國 SEC 在最新指引中,將代幣化證券分為兩大主要類型,並進一步說明第三種衍生結構:
在這類模式中,發行方直接將區塊鏈整合進所有權登記系統中,鏈上代幣轉移,就代表真實的證券過戶。
SEC 指出,這跟傳統發行方式唯一的差別,只是把記載股東名冊的地方,從傳統的中央資料庫搬到了「鏈上資料庫」。換句話說,這就是數位化的升級,法律屬性完全不變。
另一類型,是由第三方託管實體證券,並發行對應的代幣化「權益憑證」。 SEC 認為,這種模式本質上與傳統證券託管安排無異,既有證券法規同樣適用。
SEC 強調:「在此架構下,加密資產僅代表持有人對底層證券的『間接權益』,其發行形式並不影響聯邦證券法的適用。」
此外,SEC 也點出另一類更具爭議的結構 ——「合成型代幣化證券」。這類資產通常由第三方將他人發行的證券進行代幣化,僅提供經濟曝險(如價格漲跌的收益),卻不賦予投票權等股東權利。
SEC 將這類資產歸類為「連結證券」,性質上接近結構型商品或部分股權衍生工具;「證券型交換契約(Security-Based Swaps)」也可能落入此範疇,涵蓋提供合成曝險的衍生品,且通常對參與者有更嚴格的資格規定。
整體而言,SEC 這次發布的指引,更多是對既有立場的系統性整理與重申。長期關注加密貨幣政策的 SEC 委員皮爾斯(Hester Peirce)就曾多次公開表示:「代幣化證券,依然是證券。」
真正值得市場關注的,是近期傳統金融機構加速擁抱代幣化的動向。最具指標性的案例,莫過於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已表態,將在取得監管核准後,推出美股與 ETF 的代幣化交易平台,而 SEC 的指引就形同為傳統金融巨頭的進場「預先鋪路」。
〈美國 SEC 釐清「代幣化證券」規範,全面納入證券法管轄〉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區塊客》。
『新聞來源/區塊客 blockcast https://blockcast.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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