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85歲輕度失能老人 可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 3.5萬人受惠
鉅亨網記者趙曉慧 台北 2015-08-07 12:10
勞動部今(7)日宣布,已修法放寬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資格,自本月8日起,85歲以上長者經醫療機構評估有輕度失能,即「巴氏量表」評估有任一項目失能,就能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預估約有3萬5千名長者受惠。
勞動部表示,我國已邁入高齡化、少子化社會,據估計,2016年臺灣扶老比將達18%,每100位工作年齡人口需扶養18位老人,現行許多在職工作者必須同時兼顧照顧長輩的責任,若無適當照顧資源,將導致離職及提前退休潮。
放寬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資格後,勞動部表示,將能有效舒緩家庭照顧者壓力,同時可促使因照顧長輩而無法外出工作或已離開職場的家內勞動人口重返職場,有助於提升國內勞動力之運用。
勞動部還說,另現行本國照顧服務員普遍不足,所以放寬外籍看護工申請資格,對於本國照顧服務員就業不會有重大影響。另外,《就業服務法》於今年6月17日修正,已將中高齡及二度就業婦女列為特定對象,並由政府訂定計畫促進就業。
因此,勞動部將持續推動辦理相關職業訓練及就業獎助措施,提升本國照顧服務員就業技能,以穩定就業及協助職涯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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