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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京證之類的“攔路虎”也該被剿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06 09:49


據2015年8月5日《人民日報》報導,日前,國務院再次取消了62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截至目前,已公布取消的職業資格達到211項。

在某些利益驅使下,催生出來的職業資格證,大都是阻礙個人正常發展、影響社會進步、提升民族文明程度的“攔路虎”。其之泛濫成災,既與和諧社會之構建、美麗中國之建設、中國夢之實現相悖,又是勞民傷財,甚至是滋生蔓延貪污腐敗等社會丑惡現象。因此,中央層面快馬加鞭地予以剿殺之,實為中國民眾之幸、中華民族之福。


然實話實說,像進京證、準生證之類的“攔路虎” ,也該被剿殺。

眾所周知,依照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於2015年3月25日 聯合發布的《關於對部分機動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要求,從2014年4月11日起,對於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機動車,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的,須辦理進京通行證件。初次辦理的,須到本市各進京檢查站或者辦證處辦理有效期為7天的進京通行證件;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的,可以到本市交通支、大隊辦理1次有效期為5天的進京通行證件。

換言之,從2014年4月11日起,凡是懸掛非京牌的機動車,要想在天子腳下正常行使,通常就得時不時地“遠赴”安居於六環外的進京檢查站或者辦證處——來回行程多在百公里之上,把僅有7天壽命的進京證這個“攔路虎”,恭請到家作為“護身符”。不然,北京市交管部門就會對有關駕駛員進行罰款、扣分,或者在適當的時候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扣留機動車,甚至不由分說地連人帶車一起驅離帝都。

當然,北京官方將進京證這個“攔路虎”的壽命,由原來的“長期”改判為“七天”,並非一無是處,亦非毫無道理可言。

但是,根據北京市環保局的數據,每天至少有十幾萬輛外地機動車在北京行駛。也就是說,由於辦理進京證,北京官方每年都要為此付出不少的行政成本。同時,往返辦理進京證,一方面,擴大或加重環境污染;另一方面生出額外交通擁擠的因子、造成油氣等資源的浪費、人為地加大外地機動車的通行成本,等等。

還有,在取消長期進京證的同時,對沒有辦理進京證而在北京行駛的外地車的處罰力度也開始“升級”:從罰款100元不扣分,“升級”為罰款100元扣3分,而且取消了每天只處罰一次的規定,改為每四個小時可以處罰一次。不僅如此,處罰手段也由現場執法改為現場+非現場的“綜合”執法。

另外,不得不提的是,已辦理進京證的外埠載客汽車,高峰期間,即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在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的,將按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罰款100元並記3分;平峰期間違反尾號限行規定的,將按違反限制通行規定,處100元罰款。

就一定層面來講,在北京這個首善之地,外地機動車及其駕駛員,真是被逼得難有活路了。

然而,無數地球人普遍知道的是,長年累月地運動於天子腳下的外地機動車,多是長期工作、生活或學習在北京的“外地人”在使用,其中也不乏未能搖上號的北京“本地人”。

很明顯,進京證等有關“攔路虎”,給外地機動車及其駕駛員,尤其是給長期為北京納稅、為北京建設做出貢獻的諸多“外地人”,包括擁有外地牌照機動車的北京“本地人”,帶來了不可忽視的很多不便。

何況,官方數據表明,截至2014年11月底,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為541.7萬輛。即十幾萬輛外地機動車,還不到北京機動車保有量的4%。也就是說,限制這不到4%的外地機動車通行於天子腳下,對治污治堵的現實意義極其有限。甚至完全可以說,進京證等“攔路虎”的存在,客觀上違背了北京治污治堵的初衷。但相反的是,進京證等“攔路虎”的橫行霸道,恰恰會制造很多的社會矛盾、加大中國社會的撕裂程度;並且,跟京津冀一體化等的客觀要求格格不入。

目前,中央層面已經明確要求京津冀地區按照“統一規劃、嚴格標準、聯合管理、改革創新、協同互助”的原則,建設完善生態管制制度,打破行政區域限制,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擴大區域生態空間。

試問:如果河北、天津也像北京學習,搞出所謂的“進冀證”、“進津證”這樣的“攔路虎”,那么,京津冀一體化還能順利地推動和發展嗎?

再問:如果全國各地都制造類似於“進京證”這樣的玩意兒,那么,是不是在一定程度上類似“諸侯割據”、“軍閥混戰”時期的某些情形呢?中央部委或者“海”里的公務用車,難道也要受限而不能暢通無阻?

孔夫子有云:“苛政猛於虎”。就一定程度而言,在路政上力推進京證這樣的“攔路虎”,其實就是 “苛政”,盡管其出發地是善意的。

實際上,2014年4月19日,在央視《新聞周刊》的節目中,主持人白岩松已就“進京證”等問題直言道,城市急劇擴張,環境、安全、生活質量都開始面臨更大的挑戰,破解之道恐怕也不是一個“限”字能解決的,但愿我們能想出更好的方法,讓簡單的“限”字成為歷史。

至今,讓無數“北漂”,包括一些擁有外地牌照的北京“本地人”,稍有點希望的是,據媒體引述北京市某政府官員的訊息稱,有關部門正在進行研究,醞釀是否需要取消外地車進京“隔三差五”辦理進京證的制度。雖然2015年7月23日《中國青年報》的新聞表明,記者就“進京證將取消”的訊息致電北京市交通委及交管局車管所,雙方均表示,目前暫時沒接到相關通知。

“花開兩朵,各表一枝”。說完進京證這個“攔路虎”,我們再來看看威風凜凜的另一個“攔路虎”——準生證。

不可否認,在億萬干部群眾的強烈“聲討”下,早已臭名昭著的準生證,如今多變身為計劃生育服務證了,但其本性還是貪婪的、冷酷的、霸道的……

很多準父母或其親友,為了請來這個“攔路虎”而使得合法夫妻能“合法”地生育,真是跑斷了腿,看盡了有關“官老爺”的臉色。尤其是在外地工作的,常常更是被搞得苦不堪言。

其實,這個“攔路虎”的出生和耀武揚威,本身就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的。

事實上,放眼中華大地、舉目中國社會的很多領域,類似於進京證、準生證這樣的“攔路虎”,並不在少數,而其社會危害性,以及對生命個體或家庭的負面影響,都是不可忽視的。其中很多的,甚至比職業資格證的害處還要大。

綜上所述,筆者羅豎一認為,我們不但要繼續剿殺一些危害很多或含金量頗少的職業資格證,而且,進京證之類的“攔路虎”也該被剿殺。同時,還得千方百計地避免其死灰復燃或換個馬甲重新登場。(文/羅豎一)

(本新聞來源:和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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