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財經
引言
今天,就在劉律師寫這篇文章的時候,一則重磅消息在內地幣圈甚至金融圈再次激起千層浪。
中國人民銀行在今天下午發布一篇名為《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工作協調機制會議召開》的文章,稱「繼續堅持對虛擬貨幣的禁止性政策,持續打擊虛擬貨幣相關非法金融活動」。這意味著,短期內中國針對虛擬貨幣「政策鬆綁」,不僅沒有任何可能性,監管的高壓態勢反而進一步常態化、機制化了。
作為一名長期深耕幣圈刑事辯護與合規業務的律師,在看到這則新聞時,我的第一反應不是驚訝,而是某種靴子落地的「踏實感」。很多幣圈的朋友經常問我:「劉律師,香港的幣圈政策如何如何,內地是不是快放開了?」「現在熊市炒幣熱度下降,是不是監管會放鬆?」
今天的會議內容,就是給這些幻想最有力、最冰冷的回答。
在這個時間節點,我們需要冷靜下來,拋開K線圖的漲跌,從法律和監管的底層邏輯出發,聊聊一個根本性的問題:在「持續打擊」的定調下,虛擬貨幣在中國,到底還有沒有生存土壤?
一、 讀懂「持續打擊」的背後
如果很多人看新聞只看標題,那麼作為法律人,則必須深入進去看懂官方文章的「規格」和「措辭」。
這次會議的主題是「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工作協調機制」。大家要清楚,這次會議共有以下部委參加:公安部、中央網信辦、中央金融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司法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相較於2021年國家十部委參與的大名鼎鼎的幣圈「9.24通知」(《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下同),這次會議是十三部委,多了司法部、金融辦、發改委,足見這次會議的重要性甚至要高於「9.24通知」。
同時這意味著打擊虛擬貨幣炒作,不僅僅是金融監管層面的「違規」,更是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層面的「違法」甚至「犯罪」。
會議提到要「持續打擊」。在法律語境下,「持續」二字不可謂不重,甚至這不僅是一場突擊式的「嚴打」運動,而是一種長效的、常態化的監管機制。不管比特幣是漲到十五萬美金還是跌到一萬美金,監管的紅線不會隨行就市地行動。
表面上看這次會議召開的原因是:「受多種因素影響,虛擬貨幣投機炒作有所抬頭,相關違法犯罪活動時有發生,風險防控面臨新形勢、新挑戰」;但實際上,央行等十三部委更在意的是:包括穩定幣在內的虛擬貨幣,基於其匿名性、去中心化等特徵,無法被內地監管,無法進行KYC及AML(即客戶身份識別、反洗錢),既會被作為洗錢、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的工具,又會被作為資本外逃的橋樑。這才是本次持續打擊的深層原因。
二、 虛擬貨幣的「生存土壤」:被鹽鹼化的交易市場
那麼,在中國內地,虛擬貨幣還有生存土壤嗎?
如果我們把「生存土壤」定義為「公開、合法、受法律保護的交易市場」,那麼答案是明確的:沒有,而且徹底死透了。
自2013年、2017年到2021年,國家對於虛擬貨幣交易的法律定性是一步步升級的。到了「9.24通知」,已經明確規定: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要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予以打擊。
如果你現在還在國內試圖開設交易所、營運ICO項目,或者組織大規模的OTC(場外交易)團隊,那麼你面對的不再是監管的約談,而是刑法的制裁,具體分析如下:
(一)交易所與發幣方:由於「屬地」與「屬人」原則,國內已無立錐之地。任何為中國居民提供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的境外交易所,其行為也被定性為非法金融活動。國內的工作人員,甚至包括技術維護、營銷推廣,都可能面臨着非法經營罪或開設賭場罪(涉及合約槓桿交易時)的刑事風險。
(二)OTC(場外交易)商:在看守所門口徘徊的高危職業。這是目前法律風險最高的群體。很多做U商的朋友找我諮詢,說自己只是做「搬磚」套利,為什麼就被抓了?
原因很簡單:你無法控制資金的來源及去向。在現在的監管環境下,大量的電信詐騙、網路賭博資金通過USDT進行洗白。做OTC交易,極易觸犯以下三個罪名:
第一,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幫信罪)。如果你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或者雖然主觀不承認,但交易行為異常,如高價收U、通過聊天軟體規避風控等),仍為其提供支付結算幫助即構成此罪。
第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掩隱罪)。這是比幫信罪更重的罪名,如果你接收了明顯的「黑錢」並協助轉移,一旦上游犯罪查實,你就難逃干係。
第三,非法經營罪。雖然目前對於單純的買賣USDT是否構成非法經營罪在司法實踐中仍有爭議(我認為不構成此罪),但在涉及對敲(變相買賣外匯)的情況下,定罪邏輯是非常通順的。
三、 個人玩家的「灰色地帶」與「凍卡」困局
既然交易市場沒有土壤,那個人持有和買賣呢?目前我國的監管政策對於個人(C2C)的買賣虛擬貨幣行為,採取的是一種「不鼓勵、不保護、後果自負」的態度。
(二)投資、買賣不受保護。如果因為炒幣發生了虧損,或者遇到了詐騙,法院大機率會認定該類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你的損失需要自行承擔。但作為涉及虛擬貨幣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一般通過刑事控告、報案的手段基本可以得到應有的法律保護。
對於個人來說,最大的風險在於「出金」環節。這次央行會議強調打擊,反映到執行層面,直接的表現就是傳統「斷卡行動」的升級。之前微信支付已經開始加大對虛擬貨幣交易的查禁力度,一旦被微信官方認定為用戶在進行虛擬貨幣交易,所面臨的後果輕則被限額,重則直接被註銷帳戶。
(圖片來源網路,侵刪)
作為辯護律師,作者經手了太多「凍卡」案件。很多普通玩家,僅僅是為了套現離場,結果收到了涉案資金(黑錢),名下的銀行卡被異地公安機關凍結。一旦凍卡,無論是申請解凍,還是配合調查,過程都極其漫長且痛苦。輕則名下卡片止付,重則被叫去喝茶,甚至被刑事拘留。這就是在缺乏合法交易土壤上強行生長的代價——你必須面對無處不在的污染源(黑錢)。
四、寫在最後
既然央行等部委再次定調「持續打擊」,作為在這個行業行走的法律人,作者有幾句心裡話想對各位「加密圈」甚至Web3從業者提供以下建議:
(一)放棄涉幣類項目的「合規化」的幻想。在中國大陸境內,涉及虛擬貨幣交易的業務,目前不存在合規的路徑。不要聽信某些所謂「項目方」關於「拿到某某牌照」的忽悠,那是自欺欺人。
(二)遠離OTC借貸與跑分。如果你是做外貿的、做換匯的,千萬不要為了圖方便或賺匯率差,使用USDT作為結算工具。在警方眼裡,這往往可能就是洗錢的一環。
(三)警惕「出海」風險。有些團隊肉身出海,但服務對象依然是國內居民,資金依然在境內流轉。這種「假出海」不僅無法規避風險,反而因為跨境取證的便利化,更容易被一鍋端。
(四)個人玩家,好自為之。如果你一定要參與,請務必使用閒錢,並做好帳戶被凍結、資產歸零的心理準備。同時,絕對不要去幫人代買代賣虛擬貨幣,也不要輕易相信「炒幣大師」或KOL的項目宣傳。
虛擬貨幣在中國,作為一種「虛擬商品」(在刑事及民事司法實踐中部分認可其財產屬性),或許還有零星的私人持有空間;但作為一種「金融資產」或「結算工具」,它在中國內地的生存土壤已經被徹底剷除。
這次的央行協調機制會議,不是一個新的開始,而是對既定政策的再次確認。在這個大時代下,看清形勢,敬畏法律,守住底線,比抓住一兩個「百倍幣」更重要。畢竟,自由,才是最昂貴的資產。
來源:金色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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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資加密貨幣前,請務必深入研究,理解相關風險,並謹慎評估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不要因為短期高回報的誘惑而忽視潛在的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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