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子公司立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釋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11/13
2.公司名稱:立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立德新能源目前實收資本額新台幣7億元整,本公司持有立德新能源60,910,000股
(佔立德新能源股份 87.01%),因應集團資金需求,擬提撥立德新能源股份
30,000,000股(佔立德新能源股份42.86%)辦理釋股,釋股後本公司持有股數為
30,910,000股,持股比例降至44.16%,本公司將喪失對立德新能源的控制權。
二、本次辦理立德新能源之股份釋股,為不損及本公司股東之權益,釋股之對象將優先
洽本公司全體股東認購,依本公司114.11.12.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計200,374,779股
計算(已發行股份總數 201,722,779股,扣除庫藏股1,348,000股),本公司股東每
仟股可認購立德新能源 149.71944148股(30,000,000股 / 200,374,779股*1,000)
,本公司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
日前一日止,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
零股及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拼湊之部份,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
人按每股釋出之認股價格認購,洽特定人認購之對象,以對立德新能源營運發展有
助益之策略性投資人或財務性投資人為原則。
三、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0條規定,本公司應於事實發生日前
取具立德新能源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作為評估交易價格之參
考,另,交易價格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於事實
發生日前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經委任岩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宏一會計師出具之合理性意見報告及對股東權益影響意見書,本次釋股之認股價
格訂為每股13.5元。
四、擬訂定本公司全體股東認購立德新能源股份相關作業日程如下:
1.本公司其他利益基準日(釋股基準日):114年12月7日
2.本公司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12月3日至114年12月7日。
3.本公司股票最後過戶日:114年12月2日
4.本公司股票除權交易日:114年12月1日
(本公司股東有權參與本次釋股案的最後買進交易日為114年11月28日)
5.本公司股東繳款期間:114年12月15日至114年12月19日
6.本公司洽特定人繳款期間:114年12月22日至114年12月23日
五、本案如因實際作業需要而有必要調整時或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
全權處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依114年11月13日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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