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堡: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7-23 19:19
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7/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辛華熙:董事長暨總經理。
(2)馮文傑:策略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本公司歐洲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討論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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