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京專電》「電力市場計量結算基本規則」10月起施行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7日北京專電》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通知,《電力市場計量結算基本規則》將於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重點在於推動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的規範化、標準化運作。
《規則》共6章56條,所稱的計量是指為滿足電力市場結算需求,對市場經營主體的電能量、功率等數據進行測量、記錄,並提供相關數據的行為。對於劃分電網企業與電力交易機構在市場結算方面的職責,《規則》顯示,市場結算分為交易機構形成結算依據、電網企業開展電費結算兩個環節。
負責人介紹,電力交易機構負責匯總結算基礎數據,編制並向市場經營主體、電網企業出具結算依據,組織協調結算依據有關問題,參與協調電費結算有關問題。電網企業負責提供計量數據,出具電費賬單並開展電費收付,組織協調電費結算有關問題,參與協調結算依據有關問題。
*統一結算流程與時限*
《規則》明確,結算原則上以自然月為周期開展。已發布的正式結算結果(含日清分結果)如有變化,應向相關市場經營主體披露變動原因和變動情況。此外,《規則》要求,電力市場結算不得設置不平衡資金池,每項結算項目均需獨立記錄、分類明確疏導並詳細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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