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群: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4年股東會通過之私募有價證券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4/07/29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4/05/28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一)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私募普通股應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
一年期限屆滿前辦理。
(二)本公司114年5月28日股東常會通過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授權董事會在私募普通股不超過10,000,000股額度內,於股東會決議之
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
(三)上述私募未完成辦理之額度5,780,000股不繼續辦理,未募足之款項不影響
原計畫之執行,已募款項視為已收足私募之股款,原計畫仍屬可行。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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