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泰:澄清114年07月21日之媒體相關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4/07/21
2.公司名稱: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鏡週刊之媒體報導。
6.報導內容:「當年度泰宇網通營收高達13億元」、「晉泰科技放棄金雞母」等
7.發生緣由:近日多篇媒體報導,對本公司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未經查證之
不實指控,並以煽動性言詞渲染錯誤資訊,嚴重誤導社會大眾,影響公司聲譽及
全體股東之信賴與權益,本公司特此嚴正澄清如下:
有關報導中所稱「當年度泰宇網通營收高達13億元」、「晉泰科技放棄金雞母」
等內容,與實際情況明顯不符。根據泰宇網通財務報告,泰宇網通於過去五年之
,已為近五年之最高紀錄。該年度對晉泰科技合併營收之實際貢獻比例尚不足
3%,並非如媒體所述為「主要獲利來源」。此類誇大不實之報導,易造成外界誤
解,籲請社會大眾審慎判斷,切勿輕信。
針對近日外界對本公司之不實言論與不當揣測,本公司特此鄭重澄清,並保留依法
追究相關責任及採取一切必要法律行動之權利,以捍衛本公司之商譽與合法權益。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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