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補充公告-本公司終止海外存託憑證(GDR)上市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7/18
2.公司名稱: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海外存託憑證分別於98年7月27日及111年4月22日於
盧森堡交易所掛牌發行,依據存託契約及保管契約之規定,完成終止協議,
並於盧森堡交易所完成GDR終止上市之程序。截至下市日,GDR計11,558單位
(表彰本公司普通股為289,000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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