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公告

虹光: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致債權人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公司代號:2380


公司名稱:虹光

發言日期:2025/06/26

發言時間:15:14:39

發言人:盧冠嶧

1.事實發生日:114/06/26

2.公司名稱:虹光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業經114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改善財務結構,擬辦理

減資彌補虧損,依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216,934,084股(含私募34,490,000股)

,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資本額2,169,340,840元計算,擬銷除股份

156,934,084股,減資比例為72.341829%,減資後股份總數為60,000,000股

(含私募9,539,303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

600,000,000元。

(2)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

股份,減資比率約72.341829%,每仟股約減少723.41829股,即每仟股約換發

276.58171股。

(3)減資後不足1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

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

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由本公司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

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給付現金予股東,計算至元為止

(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上述收盤價承購。

(4)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5)本次減資彌補虧損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執行,

關於本次減資之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或嗣後

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減資比例需調整暨其他相關事宜等,如因事實需要或

經主管機關修正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

定全權處理之。

(6)本案業已送請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

(7)各債權人如對於上項減資事項有所異議,請自民國114年6月26日起至民國

114年7月26日前以書面方式檢附債權證明文件向本公司提出,郵寄至

新竹科學園區新竹縣寶山鄉研新一路20號,虹光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收

,以郵戳為憑,逾期未表示異議者即視為同意本減資案。

(8)債權人提出異議後,若轉讓債權,則喪失異議權,已向本公司提出之異議

視為撤回,併此告知。

(9)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辦理致債權人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