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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中鴻:股東常會決議許可本公司董事從事競業行為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公司代號:2014


公司名稱:中鴻

發言日期:2025/06/25

發言時間:15:15:53

發言人:黃紋萍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曾貴松,本公司董事。

(2)陳守道,本公司董事。

(3)黃崑濱,本公司董事。

(4)莊東杰,本公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曾貴松董事:中國鋼鐵(股)公司工程副總經理、

太平洋船舶貨物裝卸(股)公司監察人。

(2)陳守道董事:中國鋼鐵(股)公司總經理、中龍鋼鐵(股)公司董事、

中宇環保工程(股)公司董事、中鋼機械(股)公司董事長。

(3)黃崑濱董事:中國鋼鐵(股)公司生產助理副總經理、

China Steel Corporation India Pvt. Ltd. 董事長、

中貿國際(股)公司董事。

(4)莊東杰董事:中國鋼鐵(股)公司業務助理副總經理、

宏利汽車部件(股)公司董事、和貿國際(股)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之出席,

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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