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冠: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邱慧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他公司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邱慧吟
經投票表決結果,贊成權數: 100,999,921權,占表決總權數 70.29 %,
反對權數:5,985,333權,棄權/未投票權數:36,704,599權,無效權數:0權,
本案照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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