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優化計劃保障本地就業,僱主半年內只可申請一次輸入外勞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17日專訊》勞工處公布「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加強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措施,規定僱主遞交優化計劃的申請後,其後六個月內提交的其他申請一般不獲處理(特殊情況除外,例如輸入勞工續約申請)。同時,勞工處在網頁新增網上投訴表格,方便本地僱員就僱主涉嫌違反優化計劃的規定作出投訴。市民亦可繼續使用專線電話作出舉報。
計劃規定,由今日起獲通過初步甄別並進行四星期本地招聘的優化計劃申請,勞工處在「互動就業服務」網站刊登職位空缺資料時,會展示申請公司的名稱,鼓勵求職者應徵。另外,勞工處會進行特別巡查行動,到聘用輸入勞工的企業查核僱主有否持續符合全職本地僱員與輸入勞工2:1人手比例的規定。勞工處會按違規風險要求僱主申報全職本地僱員及輸入勞工的資料和相關人手比例。如發現懷疑違規情況,勞工處會作進一步調查。
優化計劃亦規定僱主不得以輸入勞工取代本地僱員。如需裁員,僱主應先裁減輸入勞工。如有足夠證據證明僱主違反有關規定,勞工處會作出行政制裁,包括撤銷僱主已獲得的輸入勞工批准及拒絕處理僱主在隨後兩年提交的其他申請。(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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