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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黑松: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公司代號:1234


公司名稱:黑松

發言日期:2025/06/16

發言時間:15:08:55

發言人:杜居燦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太得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楊盛傑

(2)董事:太得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高銘頂

(3)董事:張正星

(4)獨立董事:簡敏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太得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楊盛傑

后麗國際開發投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天龍首席有限公司董事長。

(2)董事:太得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高銘頂

亮其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全國不動產經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董事:張正星

立豐炭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獨立董事:簡敏秋

紅木集團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王品餐飲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中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勤敏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

恒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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