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30日專訊》大同集團(00544-HK)公布,何漢忠自今日起,因年齡及希望投入更多時間於個人發展,退任執行董事、公司署理行政總裁、以及根據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要求之公司授權代表及根據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第16部的規定,代表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授權代表之職務。何漢忠於辭任後,其將不再擔任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任何職務。
歐達威和馮華高已向董事會提交了書面辭職信。歐達威和馮華高為了將更多時間投入到各自的其他商業承諾和工作安排,各自均已辭去公司非執行董事職務。(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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