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祺電通: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會決議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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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4/05/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朱復銓
(2)董事: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樓朝宗
(3)董事: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蔡能吉
(4)獨立董事:鄧富吉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有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或獨立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董事: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樓朝宗
(2)董事: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蔡能吉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中晟樺馳新能源(蘇州)有限公司 樓朝宗董事長
蘇州樺漢科技有限公司 蔡能吉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中晟樺馳新能源(蘇州)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玉山鎮南淞路299號1號房A3棟1層
蘇州樺漢科技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玉山鎮南淞路299號1號房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中晟樺馳新能源(蘇州)有限公司:從事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與運營
蘇州樺漢科技有限公司:工業電腦之研發、生產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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