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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發行之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自114年01月01日至114年03月31日止, 轉換普通股數額為3,16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1,640元。 二、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三、新股交付係採無實體方式發行,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採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 直接將股票撥入債券持有人之集保帳戶。 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 (02)6636-5566。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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