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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八仙塵爆期間偷竊 藍委提案加重趁火打劫刑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7-03 15:07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6月27日晚間在八仙樂園發生近五百人傷亡的「粉塵燃燒」嚴重公安事故,但在災害發生期間,竟有嫌犯趁亂竊取民眾財物。國民黨籍立委王進士認為,該犯行不僅道德淪喪,引起社會諸多公憤,也可能影響救援工作或使受災民眾遭受「雪上加霜」損失,惡性非輕;因此將提案修法,加重趁火打劫刑責。

王進士指出,事實上,近來發生趁重大災害或公安事故之際而有竊盜或搶奪犯行屢見不鮮,我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雖將包括「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等六款情形,列入加重竊盜罪以及加重搶奪罪之構成要件。

只是,其分別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該刑度相對其惡性顯然過輕,恐難嚇阻此類犯罪行為。有加重其刑必要,以期能罪刑相當,並透過嚴懲以達遏阻犯罪目的。

王進士提案修正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將加重竊盜罪之最低刑度由六個月加重至一年、得併科之罰金由新臺幣十萬調高至二十萬;而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加重搶奪罪之最低刑度則由一年提高至二年。

他表示,希望未來「趁火打劫」加重刑責的修法通過後,能減少此類犯罪,讓受災民眾能免於被偷竊、搶奪等恐懼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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