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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款
1. 原公告日期:
113/04/08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由台灣糖業(股)公司提供所有土地,
本公司提供資金並買回台糖所分得之房地,
且由本公司負責委託設計、發包、興建與銷售、交屋、保固等。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因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之問題,致與原投標規劃不符影響開發,
與台糖公司友好協商,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公司同意支付142萬元作業處理費,
台糖公司全數退還本公司已支付的土地期款及履約保證金。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對本公司無重大財務業務之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下跌三黑K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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