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凡*: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3-07 14:52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普通股數以不超過7,500仟股為上限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元
8.發行價格: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擬授權董事長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以不低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
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
平均股價之70%至100%範圍內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不超過750仟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28條之1第2項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不超過750仟股,
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股數之80%計不超過6,000仟股,由原有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
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
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為放棄。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
股之畸零股部分,擬請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計畫之資金來源、資金運用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
效益,若實際發行時因價格變動致募集資金不足時,其差額將以自有資金、銀行借款
或其他籌資工具因應;惟若致募集資金增加時,則作為充實營運資金之用。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發行程序及相關事項,包括但不限於議定發行價格、實際發行
股數、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畫所需總金額、資金運用計畫、預定進度、預計可能
產生效益、增資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簽署並交付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
契約及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未來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之指示、基於營運評估、因市場狀況需要或因應客觀
環境變更,而有修正之必要時,亦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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