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勤控: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3-03 17:26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3
2.預計發行價格:本次為無償發行。
,共計 2,000,000 股。
4.既得條件:員工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需於下列各既得期限屆滿
仍在職,且善盡服務守則、未曾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競業禁止
與保密協議或與本公司間合約約定等情事,同時達成本公司所設定個人績效評核
指標與公司營運指標,於各年度既得日可獲得之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比例分別為:
獲配後任職屆滿二年:獲配股數之30%,以既得日之前12個月績效評核結果為準
獲配後任職屆滿三年:獲配股數之30%,以既得日之前12個月績效評核結果為準
獲配後任職屆滿四年:獲配股數之40%,以既得日之前12個月績效評核結果為準
上述數時間如遇假日,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
績效指標如下:
公司得與員工個人約定績效評核目標,以及公司營運指標(營收成長、營業利益成
長)、永續指標,分別設定條件。
各項指標所占權重將依員工個人而不同,實際可既得之股份比例須同時達成個人
績效評核指標與公司營運指標,來決定既得比率計算方式,達成績效指標之判定
依各績效期間所評核結果。
指標類別項目 績效標準 指標權重(個別員工約定)
個人績效 公司得與員工個別約定0%~80%
營運指標營收成長 公司得與員工個別約定0%~20%
營業利益 公司得與員工個別約定 0%~20%
成長
ESG指標 每年由永續辦公室訂定0%~20%
合計 100%
既得股數比例 (Vesting Percentage) 依照計算出來的績效達標比率,最高是100%
,股數採四捨五入,並以十股為既得單位。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由本公司無
償收回並辦理註銷,其他各項情事處理方式,悉依「民國114年度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
7.員工之資格條件:
(一)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及控制與從屬公司(控制
及從屬公司定義依公司法第369條之2、第369條之3、第369條之9第二項及第369
條之11之標準認定之)之全職正式員工,且須符合以下特定條件為限。
(1)與公司未來策略連結及發展具高度相關性。
(2)對公司營運具重大影響性。
(3)關鍵核心技術人才等。
(二)得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
、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擬定分配標準,由董事長核訂,提
報董事會同意。惟具本公司董事或本公司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提報薪資報酬
委員會同意;非具本公司董事身分且亦未具有本公司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提
報審計委員會同意。
(三)本公司給予任一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依「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留任、激勵優秀人才,並提
昇員工向心力,以使公司未來業務持續正向、穩定發展,共創公司及股東之最
大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若以本公司民國114年02月27日普通股股票收盤價新台幣
40.4元估算,預估發行後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對115年度、116年度、117年
度及118年度之估算分別為28,280千元、28,280千元、16,160千元、8,080千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若以本公司民國114年02月27日流通在外股份
404,419,025股計算,對每股盈餘影響情形於115年度、116年度、117年度
及118年度各約為0.07元、0.07元、 0.04元及0.02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綜觀前述整體評估,對本公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
之影響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亦應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既得條件達成前,員
工不得將其依本辦法獲配及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
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繼承除外)。其他權利受限制情形,依本
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須立
即交付信託保管,且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
受託人請求返還之。
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訂各項條件,如經主管機
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
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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