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貪腐》華融國際原總經理白天輝受賄11億,二審維持死刑
經濟通新聞 2025-02-24 17:33
《經濟通通訊社24日專訊》據《央視新聞》,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白天輝受賄上訴案二審,今日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庭裁定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雖揭發他人重大犯罪,也不足以從輕處罰*
此前一審中,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白天輝在2014至2018年間,利用擔任華融(香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業務拓展三部負責人、總經理、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華
融國際資本運營總監、總經理助理、董事、副總經理、總經理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在項目收購、企業融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超過11.08億元(人民幣.下同)。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白天輝的行為構成受賄罪,且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雖然白天輝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並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均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但綜合其所犯受賄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華融貪腐窩案之一,賴小民已執行死刑*
白天輝被判死刑被視為華融集團原董事長賴小民一案的延續。2021年1月5日,華融集團原董事長賴小民因受賄罪、貪污罪等罪被判死刑,其貪腐金額高達17.88億元(含
1.04億元未遂),在當時創下建國以來金融貪腐紀錄。賴小民在宣判後提出上訴,案件同年1月21日二審宣判,維持死刑判決。8天後,賴小民即被執行死刑。
公開資料顯示,白天輝1979年生,本碩均畢業於東北財經大學,被查時,在金融和證券行業工作經驗超過15年。《財新》此前報道指,在賴小民案發前幾年,華融國際在香港迷戀炒仙股等所謂「資本市場運作」,白天輝是主要操盤手,背後涉及嚴重利益輸送,白天輝等人從中牟利不菲。一系列嚴重貪腐案件為華融造成逾千億元淨虧損,最後不得不引入中信集團重組,2024年1月正式從「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信金融資產」。(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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