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立: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2-19 17:43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1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1 號5 樓。
(兆豐銀行南區員工訓練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113年度營業報告。
2. 113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 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 113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 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3/2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5/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票最後買進日為114年3月26日,最後過戶日為114年3月28日,
掛號郵寄者以最後過戶日114年3月28日郵戳日期為憑。
2、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項:
(A)提案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B)受理提案日期:114年3月21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
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上述
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
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C)受理處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35號10樓(本公司財務部)。
3、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4 年4 月27 日
至114 年5 月24 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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