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家印和中國恒大再被限制高消費,因未按法律文書給付60.5億
經濟通新聞 2025-01-03 10:45
《經濟通通訊社3日專訊》天眼查信息顯示,中國恒大集團及許家印近日再次被限制高消費,執行法院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因是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
案件流程信息顯示,2023年3月,中國恒大集團及廣州市凱隆置業有限公司已因此案被強制執行60.54億餘元人民幣。
許家印已於2023年9月因涉嫌違法犯罪被採取強制措施,但自2024年以來,中國恒大集團及許家印仍被多次限制高消費,申請人包括湖北銀行咸寧分行、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等,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公司債券交易糾紛等案件,原因均是未能根據執行通知書履行相關給付義務。
2024年5月,中證監對恒大地產債券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恒大地產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罰款41.75億元人民幣,對恒大地產時任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許家印處以頂格罰款4700萬元人民幣並終身禁入證券市場。(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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