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貪腐》上汽集團前副總裁陳德美認受賄三千萬等罪,擇期宣判
經濟通新聞 2024-11-14 18:06
《經濟通通訊社14日專訊》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裁陳德美涉嫌受賄、為親友非法牟利一案,今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陳德美被控在2007年至2023年間,先後利用擔任上海匯眾汽車製造有限公司總經理、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上汽集團)副總裁、安吉汽車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提高業務份額、承攬項目、公司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謀取利益。2008年至2024年,陳德美先後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2946.95萬餘元。
2013年至2017年,陳德美利用擔任上汽集團副總裁的職務便利,向相關人員打招呼,讓其子實際控制的公司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承接上汽集團相關業務,從中非法獲利500萬元人民幣。
陳德美對本案起訴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並表示認罪認罰。合議庭將在評議後依法對本案擇期宣判。
62歲的陳德美出任上汽集團副總裁11年後於去年4月辭職,今年4月被中紀委國家監委通報受查,至8月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10月被提起公訴。
當時的通報指,其問題包括: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隱瞞不報兒子經商辦企業情況及本人實際持有的股票,在職工錄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政商關係「親」「清」不分,長期接受宴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為兒子開展經營活動、為妻子吸收存款提供幫助;違反工作要求,干預和插手下屬企業經營活動;接受色情服務,家風不正;「靠企吃企」「靠車吃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以及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向兒子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商品,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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