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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必應: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購置不動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1-06 18:12


第51款


公司代號:6625


公司名稱:必應

發言日期:2024/11/06

發言時間:18:12:34

發言人:張瑞娟

1.事實發生日:113/11/06

2.公司名稱:必應創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為因應永續經營及未來發展所需,

授權董事長在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12億元(含)之範圍內,執行向非

關係人購置自用商辦相關事宜,後續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

理程序」之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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