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冠:公告本公司庫藏股轉讓員工認股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1-06 17:31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06
2.公司名稱: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訂定庫藏股轉讓員工認股基準日。
6.因應措施:(1)擬將本公司第九次買回公司股份561,000股,
依本公司訂定之「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轉讓予本公司員工。
(2)認股基準日訂為113年11月14日,並依相關法令辦理申報。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