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公告

晶碩:公告本公司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16 15:38


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童子賢


(2)董事:晶碩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郭明棟

(3)董事:晶碩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徐世昌

(4)董事:華毓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陳河旭

(5)董事:華毓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候文詠

(6)董事:朱敬一

(7)董事:姚仁祿

(8)董事:黃達夫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