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一光電:代子公司U-BEST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1款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8-16 15:27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8/16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東莞聯一光學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貸出資金公司:U-BEST TRADING INC.
與本公司關係: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股100%被投資公司
資金貸與對象:東莞聯一光學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關係:本公司間接投資持股95%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8,22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033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作為東莞聯一光學有限公司之營運周轉金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東莞聯一光學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貸出資金公司:U-SHOW TRADING INC.
與本公司關係:本公司持股100%被投資公司
資金貸與對象:東莞聯一光學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關係:本公司間接投資持股95%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8,06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3,84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作為東莞聯一光學有限公司之營運周轉金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63,87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1.14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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