昶虹:公告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經證交所通知併案列為停止買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8-15 16:29
第1款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3/08/15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
第1款規定,為停止買賣之處置。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
停止買賣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3/08/19
5.因應措施:本公司洽談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將儘速完成
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之核閱事宜後,依規定補行公告申報。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
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
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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