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承泰:公告本公司第五屆第30次臨時董事會決議104年第四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價格訂定及應募人洽詢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16 16:11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6/1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
目前尚未洽定應募人,待實際私募認購時再行公告。洽定應募人擬授權董事長依證
交法43條之6規定之對象範圍內洽定。本次私募對象之應募人除依相關規定辦理之
外,將以不涉及經營權重大變動為原則,同時對股東權益將無重大影響。
4.私募股數或張數: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以下同)10元。
5.得私募額度: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以下同)1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定價日以本次董事會民國104年06月16日為定價日。
2.依據103年6月27日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訂價方式計算將以採定價日前5個營業日
計算之價格3.77元之八折價格計算為訂價,即3.01元為本次私募價格。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及提昇公司營運競爭力。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考量實際籌資市場狀況掌握不易,
為順利於短期內取所需資金,避免影響公司正常營運,故擬以透過私募方式籌募款項。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10.實際定價日:民國104年06月16日。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3.01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3.01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除其轉讓應依據證交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且須於交付日
滿三年先取具櫃檯買賣中心核發符合上櫃標準之同意函及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後始得交
易外,餘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發布重大訊息並於私募專區公告。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為民國104年06月17日起至104年06月23日止。
(2)本次私募普通股訂定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04年06月24日。(會計師驗資完成)
(3)上述重要內容及其他一切與本次發行相關事項之實際議定,包括主管機關指示及因
客觀環境變化而須修正或有其他未盡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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