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撒衛:公告本公司一一三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29 15:26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蕭俊祥 董事
(2)張逸欣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
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表決後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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