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公告

台揚: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02 14:59


第11款


公司代號:2314


公司名稱:台揚

發言日期:2024/05/02

發言時間:14:59:10

發言人:吳永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2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 本次私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等相關法令及主管機關函釋所規定

之應募人資格為限,擬洽定之應募人暫訂以內部人或關係人及可能參與應募

之策略性投資人為主,惟目前尚未洽定應募人,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

,依據前述法令洽定。

(2) 應募人若為內部人或關係人:

選擇方式與目的:將以願配合本公司營運資金需求時點

,及對本公司經營及產業有相當瞭解,並對本公司未來營運有直接或間接助益者。

目前應募人可能名單及其與本公司之關係如下表所示:

應募人可能名單與本公司關係

------------------ ----------------------------

建漢科技(股)公司內部人(董事暨大股東)

謝其嘉 內部人(董事長暨國際行銷長)

法人應募人可能名單 該法人前十名之股東 持股比例 與本公司關係

------------------ ---------------------- -------- ------------

建漢科技(股)公司 渣打託管列支敦士登銀行 4.29% 無

建漢科技(股)公司 鴻元國際投資(股)公司 3.04% 無

建漢科技(股)公司 鴻準精密工業(股)公司 3.04% 無

建漢科技(股)公司 鴻揚創業投資(股)公司 3.04% 無

建漢科技(股)公司 大通託管先進星光先進 1.40% 無

總合國際股票指數基金投資專戶

建漢科技(股)公司 美商摩根大通受託保管 1.34% 無

梵加德新興市場股票指數基金投資專戶

建漢科技(股)公司 利億國際投資(股)公司 1.05% 無

建漢科技(股)公司 矽騰投資(股)公司 0.73% 無

建漢科技(股)公司 大通託管先進信託股票 0.67% 無

指數II投資專戶

建漢科技(股)公司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受託 0.47% 無

信託財產專戶

(3) 應募人若為策略性投資人:

(a) 選擇方式與目的:為因應市場競爭及本公司長期營運規劃

,引進財務或策略性投資人之資金

,以能協助本公司維繫市場競爭力、拓展營運規模

,及對未來公司維運及獲利之成長助益之財務或策略性投資人為限。

(b) 必要性:為充實營運資金,強化本公司競爭優勢、降低資金成本

,引進財務及策略性投資人,為本公司長遠發展之必要策略。

(c) 預計效益:可提高公司籌資靈活與機動性並降低利息成本

,提升公司未來營運績效及競爭力。

(4) 本公司尋找策略性投資人時亦會事先與應募人協商

,以不發生經營權重大變動為原則。

4.私募股數或張數:於總發行股數不高於38,000仟股額度內辦理

5.得私募額度:於38,000仟股額度內,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四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 本次私募普通股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

,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 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

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 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

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 本次私募普通股認股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

,實際之價格在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定之。

3. 前述私募普通股之認股價格係參考公司股價

,並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故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週轉金及因應公司長期營運發展所需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為掌握籌集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並有效降低資金成本

,擬採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私募普通股。

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配合公司實際需求辦理私募

,將可提高公司籌資之機動性及效率。

而私募有價證券3年內限制轉讓之規定

,將更確保本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係。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11.參考價格:未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8 規定

,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

本公司亦擬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滿三年後

,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上市交易。

除前述等法令限制外

,本案中所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其他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擬將私募普通股提案提請股東會決議通過,作為可能籌資之備案。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