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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香港因違反《打擊洗錢條例》遭金融管理專員罰款900萬元

經濟通新聞 2024-04-19 16:56


  《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金管局今日宣布已經根據《打擊洗錢條例》完成對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華南香港)的調查及紀律處分程序。金融管理專員對華南香港違反《打擊洗錢條例》處以900萬元罰款。

  調查發現的管控問題涉及華南香港在2012年4月至2018年7月期間未有就某些客戶的交易,審查有關交易的背景及目的,並以書面方式列明其審查結果,以持續監察與這些客戶的業務關係。在該期間,華南香港亦未有設立及維持有效措施以履行《打擊洗錢條例》下持續監察與客戶的業務關係的責任。

  此外,在2018年3月1日至7月9日期間,華南香港作為匯款機構,在多項匯出的跨境電傳轉帳中,沒有記錄收款人的姓名或名稱及╱或在附隨有關電傳轉帳的信息內包括收款人的姓名或名稱。

  在決定上述的紀律處分行動時,金融管理專員已考慮所有有關情況及因素,包括調查結果的嚴重性及違反持續的時間、需要向華南香港及業界傳遞明確的阻嚇訊息,華南香港自行發現其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監控制度的缺失,並主動向金管局匯報;及華南香港已經就發現的缺失採取補救及改善措施私等。


  金管局助理總裁(法規及打擊清洗黑錢)朱立翹表示,認可機構應維持風險為本的政策及程序,就員工的職責提供清晰指引及充足培訓,定期更新風險評估及檢視交易監察系統是否充足及有效,並適當運用創新科技。(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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