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訂定私募普通股之發行價格及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4-03 16:07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0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
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且應募人將以策略性
投資人為主。
(1)應募人之選擇方式與目的
本次私募對象為策略性投資人,非本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
本次私募案策略性投資人應可協助本公司從事新產品線業務開發及拓展通路,
進而協助本公司提升整體競爭優勢。
(2)已洽定之應募人
應募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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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量電能股份有限公司 無
(3)應募人屬法人者,應揭露資訊:
應募人之前十大股東名稱 持股比例 與本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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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桓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5.20% 無
2. GP ENERGY TECH INTERNATIONAL PTE. LIMITED 19.61% 無
3. 拓漢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15.42% 無
4. 暘承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10.10% 無
5. 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2% 無
6. 長玖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4.19% 無
7. 魏煜展 3.92% 無
8. 李政哲 2.00% 無
9. 方有福 1.61% 無
10.魏杏娥 1.11% 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
發行24,000仟股為上限,本次(第一次)發行6,230仟股。
5.得私募額度:
在24,000仟股額度內,將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第一次以24,000仟股
為上限,第二次為在24,000仟股之剩餘額度內為上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私募發行普通股之參考價格係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規定,上市公司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
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
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普通股發行價格訂定
A.私募普通股之價格原則不得低於前述(1)參考價格之八成。
B.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範圍內授
權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C.以本次董事會召開日期113年4月3日為定價日,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為
20.04元,本次實際私募價格為16.05元,約為參考價格之80.09%,不低於股
東臨時會決議參考價格之八成。
(3)前述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
,並考量公司目前情形、未來展望以及證券交易法對於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
限制等因素,故本私募案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應屬合理,對股東權益不致有重大影
響。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第一次(本次)辦理私募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次私募之應募人將以策略性投資人為主。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發行成本及採私募方
式相對具時效性及便利性等因素,以利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且私募股票有三年內限制
轉讓的規定,將可確保本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長期合作關係;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
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04/03。
11.參考價格:20.04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6.0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決議之私募普通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應
受「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之限制,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股東會
已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本次私募所發行之普通股公開發行
及申請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113年4月8日至113年4月9日止。
(2)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1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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