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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佳總: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3-13 16:34

第17款


公司代號:5355

公司名稱:佳總

發言日期:2024/03/13

發言時間:16:34:45

發言人:陳冠民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桃鶯路398號(住都大飯店-祥福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2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1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

符號在內)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

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期間擬訂為113年3月29日起至113年4月8日下

午17時止,其受理處所為佳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桃園市桃園區興邦

路39-4號,電話: 03-3667382),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113年4月8日下午17時前

寄(送)達受理處所,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郵寄者請以掛

號函件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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