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再生: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2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案,於剩餘期間內將不繼續辦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3-11 18:59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03/11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一、本公司前於112年6月28日股東常會通過以私募方式增資發行普通股,預計私募
普通股上限200,000,000股。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有價證券私募
得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二、上述私募普通股案迄今尚未實施,且本公司目前尚未選定符合資格之應募人,
故擬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上述私募事宜。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無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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