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揚: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一一二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2-27 17:29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7
2.增資資金來源:112年度可供分配盈餘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新台幣 50,274,450元及5,027,445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150
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1.本次盈餘轉增資係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
簿所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5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
東可自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拼湊不足或未拼湊
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
實體登錄費用),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考量公司未來業務發展需要。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報奉主管機關核准股票股利後,授權董事會訂定增資配股基準日。
(2)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需
要修正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3)如因主管機關或法令規定必須變更,亦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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