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因金融詐欺案遭罰款超3.5億美元 3年禁紐約經商
鉅亨網編譯羅昀玫 2024-02-17 08:01
美國紐約法官週五 (16 日) 裁定,美國前總統川普、其長子與同事在十年間進行金融欺詐,勒令其支付超過 3.5 億美元 (約 111 億元台幣) 的罰款。同時,川普還被禁止在三年內經營任何紐約公司或實體,這對企圖重返白宮的川普來說,幾乎是毀滅性的打擊。
紐約州檢察總長 Letitia James 指控川普經營公司期間,涉嫌誇大公司資產,欺騙金融機構及對紐約州政府構成損害。
紐約主審法官 Arthur Engoron 在判書中寫道:「在這裡發現的欺詐行為令人震驚,泯滅良心。」
此次判決要求川普及其公司必須支付逾 3.54 億美元,還必須為這筆款項支付數百萬美元的利息,同時,川普和另外兩名高階主管三年內不得擔任紐約任何公司或實體的高階主管或董事,川普兩名兒子各被罰款 400 萬美元,禁止在紐約經商兩年。
川普於旗下社群媒體平台發文砰擊此次判決、紐約主審法官和檢察總長。他寫道:「這個『判決』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騙局。沒有受害者、沒有損害、沒有投訴。只滿足銀行和保險公司,出色的財務報表,甚至不包括最有價值的資產—川普品牌」。
川普代表律師 Alina Habba 表示,川普將會提出上訴。
檢察總長 James 稱讚這項裁決是「巨大的勝利」。 「無論你有多大、多富有、多麼有權勢,沒有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甚至川普也沒有。」
美國政論專家表示,本宗案件屬民事,對川普角逐今年美國總統大選沒有直接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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