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京專電》李強簽署國務院令,《煤礦安全生產條例》5月起施行
經濟通新聞 2024-02-02 17:49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2日北京專電》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煤礦安全生產條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制定《條例》,旨在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煤礦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條例》指出,要強化源頭治理,嚴查風險隱患。要求煤礦企業對風險隱患進行自查自改並按規定報告。監管部門要建立健全督辦制度,督促煤礦企業消除重大事故隱患。對「帶病生產」的煤礦企業,依法採取責令停產整頓直至關閉的處罰措施。
規定煤礦安全生產實行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職責,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對煤礦企業特別是一線生產作業場所進行監督檢查。礦山安全監察機構履行煤礦安全監察職責,負責對地方政府煤礦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有權進入煤礦現場並採取相應處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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