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嬰房:公告本公司減資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1-29 14:42
一、本公司於民國112年11月24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新台幣545,097,770元,銷除已發行普通股股份54,509,777股,每股面額10元。本案業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12月25日臺證上一字第112002315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113年1月22日經授商字第1133000325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1月26日臺證上一字第1130001754號函核准在案。 二、依照公司法第273條之規定,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306010 成衣業 2、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3、F2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4、CN01010 家具及裝設品製造業 5、CK01010 製鞋業 6、C307010 服飾品製造業 7、F105050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 8、F205040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 9、CH01040 玩具製造業 10、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11、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12、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 13、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14、F401010國際貿易業 15、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 16、F2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17、F399040無店面零售業 18、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19、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20、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21、F108040 化妝品批發業 22、F208040 化妝品零售業 23、F107030 清潔用品批發業 24、F207030 清潔用品零售業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21巷60號 (四)、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於民國62年4月13日訂定;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10年8月11日。 (五)、董事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7~11人,獨立董事人數3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 (六)、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 1、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0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2、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946,777,750元,分為194,677,775股(含私募普通股10,000,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七)、換發股票總數:普通股194,677,775股(含私募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946,777,750元。 (八)、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銷除普通股股數54,509,777股(含私募普通股2,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45,097,770元。 (九)、減資比率: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28%,原普通股每仟股減少280股 (即每仟股換發720股),惟實際減資實收資本額、減資比率,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流通在外總股數計算之。 (十)、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計140,167,998股(含私募普通股7,2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401,679,980元。 (十一)、本次減少之股份,股東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計算,每仟股換發720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份,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份或逾期未辦理拼湊者,按面額改發給現金(配合無實體劃撥作業,凡以劃撥集保股票之股東,前項畸零股款將充抵股東劃撥集保之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十二)、減少資本用途:為健全公司財務結構與未來營運發展需要,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三、減資基準日:112年12月27日。(向經濟部申請辦理減資變更登記之用) 四、減資換發股票時程: (一)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3年3月8日。 (二)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3年2月27日。 (三)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期間:113年2月29日起至113年3月8日止。 (四)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3年3月3日(因最後過戶日113年3月3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於113年3月1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13年3月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五)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3月4日起至113年3月8日止。 (六)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期:113年3月11日。 (七)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做買賣交割之標的。 (八)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五、換發程序、手續及地點: (一)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二)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請持現股舊票、原留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無實體登錄或集保帳簿劃撥。 (三)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請持現股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無實體登錄或集保帳簿劃撥。 (四)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六、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七、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八、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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