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頂:公告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時間及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2-25 17:46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2/12/25
2.公司名稱:御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已於112年12月
25日截止,惟仍有部分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142條及266條第3項規定,訂定自112年12月26日
至113年1月26日下午3點30分止為尚未繳納之原股東及員工
之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及認股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
款書至第一商業銀行全國各地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
納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認股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
保結算所作業後,依其所認購之股數,撥入認股人所登記之
集保帳戶。
(4)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
段97號地下2樓,電話:(02)2702-3999)。並於113年1月1日
起改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本部承辦(地址:台
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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