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支付】國務院頒發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強化監管
經濟通新聞 2023-12-18 09:09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18日北京專電》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明年5月1日起實施。《條例》以國務院令的形式發布,監管制度升級為行政法規,解決了支付產業長期以來適用法律層級較低的歷史遺留問題;進一步強化對支付機構的全鏈條、全周期的監管,有利於防範支付行業風險。《條例》共6章60條,明確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定義和設立許可。
《條例》要求支付帳戶以實名開立,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挪用、佔用、借用備付金,防範非銀行支付行業風險。又規定機構應當保障用戶資金安全和信息安全,防範支付帳戶被用於非法集資、電信網絡詐騙、洗錢、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人行可對違規支付機構實施罰款*
司法部及人民銀行負責人表示,中國的移動支付居世界領先水平,但一些支付機構違規經營的現象時有發生,推出《條例》,是將監管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制度,上升為行政法規,進一步鞏
固支付機構規範健康發展法治基礎,有利於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也有利於保障用戶合法權益,防範化解風險。
負責人說,會堅持持牌經營,嚴格准入門檻。同時建立健全嚴重違法違規機構的常態化退出機制,加大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處罰力度。人民銀行可對違規的支付機構實施罰款,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許可證等。
當前,支付機構年交易量超1萬億筆、金額近400萬億元人民幣,分別佔全國電子支付業務總量的約8成和1成,日均備付金餘額超2萬億元,服務超10億個人和數千萬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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