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登:本公司公告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2-14 16:16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2/12/14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鑫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有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供子公司營運發展需要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242,625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6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12,54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60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供子公司營運發展需要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0,485,25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124,00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98.88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原額度取消,依實際需求調降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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