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淘米:公告訂定除息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5-20 17:45
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5/20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4.除權(息)交易日:104/06/05
5.最後過戶日:104/06/08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6/09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3
8.除權(息)基準日:104/06/13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發放日:104/06/26
(2)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4年6月8日(星期一)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
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4 年 6 月8 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
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
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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