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2-04 17:06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2/04
2.減資基準日:112/12/06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民國112年11月2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業經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12年11月30日證櫃監字第1120011875號函
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減資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一)本次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43,371,502股,
(二)本次減資銷除已發行股份30,360,051股(含私募14,313,654股),
減資金額為新台幣303,600,510元,減資比例為70%。
(三)本次減資後發行股份為13,011,451股(含私募6,134,423股),每股面額
三、本次減資應換發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
計算,每仟股換發300股(即每仟股減少700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
得自減資換股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
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按面額折付
之畸零股款將做為劃撥手續費,其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面額認購之。
四、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13年1月24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13年1月25日至113年2月2日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3年1月28日。(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13年1月28日適逢
例假日,故親臨過戶者提前於113年1月26日為截止日,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3年
1月2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13年1月29日起至113年2月2日止。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3年2月2日。
(六)新股票預計上櫃日期:民國113年2月5日,自新股票上櫃之日起原舊股票終止上櫃。
五、換發程序及手續:
(一)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影本、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無實體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二)舊股票買進未辦妥過戶手續者:請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
(或證券交易稅單)、集保存摺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依前
款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三)已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份,逕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四)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除依前述方式辦理外,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
(郵寄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地下一樓,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五)換發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地下一樓,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電話:02-2768-6668。
六、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七、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若內容
或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八、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3/02/02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1/2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2/02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8.新股預計上櫃日:113/02/05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6,877,028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
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52.85%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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