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通訊(309)收到法定要求償債書,被要求償還427萬元
經濟通新聞 2023-11-09 19:03
《經濟通通訊社9日專訊》新華通訊(00309)公布,公司於今年11月6日收到一份由前董事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178(1)(a)條或327(4)(a)條發出之法定要求償債書,要求公司支付總額427萬元。該前董事稱該款項為其借予公司支付各項日常營運費用的款項。
集團指,該法定要求償債書要求公司於送達法定要求償債書之日後3周內償還該款項,否則前董事可能對公司提出清盤呈請。公司現正就該法定要求償債書內的款項積極尋求法律意見,並將採取一切有效措施維護股東及公司的利益。按公司現階段所取得之法律意見,公司應對法定要求償債書提出反對。該款項與公司無關,其可能涉及公司其中一間子公司有爭議性之債務。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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