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權資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1-02 17:29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97號1樓部分及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105號
地下層停車位1位
2.事實發生日:112/11/2~112/11/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957.22平方公尺(折合289.56坪)及1個停車位
(2)每單位價格:
房屋
112/12/01~116/11/30每坪租金每個月約NT$5,148元(含稅)
116/12/01~120/11/30每坪租金每個月約NT$5,354元(含稅)
120/12/01~122/11/30每坪租金每個月約NT$5,568元(含稅)
停車位:
每位租金每個月NT$12,000元(含稅)
(3)租金總金額:
112/12/01~116/11/30租金每個月NT$1,502,655元(含稅)
116/12/01~120/11/30租金每個月NT$1,562,304元(含稅)
120/12/01~122/11/30租金每個月NT$1,624,270元(含稅)
(4)使用權資產金額: NT$155,472,322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本項不動產使用權資產符合公司行舍營運的需求
,將續租用。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 瀧興發資產股份有限公司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非關係人
(4)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4.1)前次移轉日期: 100/09/15
(4.2)前次移轉金額: 依租賃面積核算NT$471,238,895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
(2)租期: 112/12/01至122/11/30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會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使用權資產估價金額: NT$174,378,625元(含稅)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楊尚泓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9)北市估字第00028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行舍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依「金控法第45條」及本公司「利害關係人授信以外交易概括授權內部控管作業政策」之規定辦理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依「金控法第45條」及本公司「利害關係人授信以外交易概括授權內部控管作業政策」之規定辦理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