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晶:公告董事會通過修訂「111年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部分條文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8-31 16:49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2/08/31
2.公司名稱: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修訂111年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6.因應措施:
本公司「111年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修訂前後對照如下:
修訂前
第三條 (轉讓期間)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一年內,
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修訂後
第三條 (轉讓期間)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
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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